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全乡上下干事创业,加快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发展,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乡的经济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奖励意见。
一、对村的考核奖励
(1)基本分为100分,实际上缴税金比去年增长10%,记5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1分,每增减5万元增减5分。
(2)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增长25%,记30分,每增减5个百分点增减1分,每增加一个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超50万元的企业,增记2分;每增加一个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超100万元的企业,增记2分;每增加一个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超200万元的企业,增记8分;每增加一个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超300万元的企业,增记10分;每增加一个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超500万元的企业,增记15分。
(3)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分20分。设立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记5分,能配合市乡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工作并积极为乡村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记15分。
(4)奖励标准。综合分数超90分且得分前3名的村,授予“发展民营经济一等奖”称号,各奖现金1500元;分数超80分且得分4——8名的村授予“发展民营经济二等奖”,各奖现金1000元。
二、企业的奖励。
(1)当年入库地方税金10——30万元(30万元),按入库税金的2%奖企业法人。
(2)当年入库地方税金30——50万元(50万元),按入库税金的2.5%奖企业法人。
(3)当年入库地方税金50——70万元(70万元),按入库税金的3%奖企业法人。
(4)当年入库地方税金70——100万元(100万元),按入库金额的3.5%奖企业法人。当年入库地方税金100万元以上的,超额部分按5%奖企业法人。
三、对招商引资的奖励:
对引进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在项目投产并贡献税收的第一年,按照引资总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相关说明
(1)入库税金数额必须由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并报请乡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予以认定。
(2)对村的奖励,主要负责人可得资金的50%。
(3)所有引进项目,引进单位或个人必须出具相关法定手续并报请乡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予以认定。
(4)对奖励政策的说明,由乡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防山乡委员会
防山乡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一日 |